律师资质
联系我们
名称:上海资深高级律师崔巍
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68号环球世界
      大厦2901室
联系人:崔巍
手机:13381788887
传真:021-62494416
邮编:200040
邮箱:nick_cui@sina.com
网址:www.lawyercw.com
 

典型案例

一、全国首例铁路旅客伤亡赔偿案件
    1993年中旬,辽宁省抚顺市公民成美在河北沧州经营饭店。其丈夫卞某去探望成美,在返回抚顺途中乘座青岛—沈阳的火车,途经锦州至沟帮子区间,在火车行进中卞某于车体外被碾压致死。死亡时没发现身份证和火车票。铁路方联系到成美后,让其对尸体进行善后处理,不予赔偿任何费用。成美不服,起诉到管辖地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不予受理。后找到本代理人崔巍律师。本律师决定先起诉到地方法院,地方法院认为不在管辖内。经过协商,地方法院移送到铁路运输法院。铁路法院不得不审理此案。这就是曲线立案。开庭后,铁路方指出卞某系无票乘车,又指出乘车中因车厢人多,卞某患“旅途精神病”,因此不予赔偿。律师根据事实和证据予与证明无票乘车和“旅途精神病”无根据。经过曲折复杂的过程,铁路方最终不得不予与赔偿。想了解办案具体过程请联系我。
二、全国首例119火警行政赔偿诉讼案
    1999年12月末,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居民安某家发生大火,家中无人,邻居在火势刚起时联系119火警,打了半个小时电话均是忙音。安某也回家自救,但火势过大无力回天,房屋烧垮,家中所有物品化为灰烬。安某事后起诉到法院,请求119火警主管单位消防局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于是起诉到法院。经庭上指证,认定造成损失的责任是当时邮电部门(当时没有电信)线路故障怠于维护所造成,因为119火警有专门24小时值班,且不仅一人值班,并且没有脱岗的事实。经过曲折复杂的举证,最后法院判决崔巍律师代理的行政被诉方不予赔偿。
三、东北涉黑刑事案件
    2001年,在全国打黑除恶过程中,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侦察和检查机关起诉一件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案件。但是,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认定为一般流氓斗殴案件。因为多次斗殴中,犯罪嫌疑人之间没有紧密联系也没有组织领导者,犯罪嫌疑人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关系,只是一般的哥们义气,亦没有黑社会的保护伞,更没有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恶势力。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按照一般伤害斗欧案件定罪处罚。
四、经过一审、再审合同纠纷案件
    2005年中旬,上海印亿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州韩世集团、徐州添宝食品厂加工定做合同纠纷中,韩世集团和添宝食品厂欠上海印亿加工定做费用并不予支付,印亿包装公司起诉到上海某法院。在审理中,韩世与添宝合谋把韩世责任推到添宝厂,让添宝厂承担。而添宝厂是个人企业,在庭审中添宝厂企业负责人偷偷换掉让一个没有尝付能力的农民韩某来做支架,添宝厂佯装把几百万的资产在一天内转给韩某。韩某自己也愿意支付。法院调解让韩某支付。韩世集团支付八万元之后与原添宝厂不再承担定做款责任,由韩某个人支付。韩某签定完调解协议后立刻注销添宝厂,在执行中,韩某被查出系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普通农民。崔巍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经与当事人研究,认为一审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在实体法律适用上出现重大错误,写出申诉申请书。但经过原审申诉,二审申诉直至高院申诉都予与驳回。最后,不得不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才使案件得以重审,维护了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法律公正。细节很复杂,过程很艰辛。欲知更多的案例请联系我。
五. 信用卡资金被盗究竟侵害了谁的财产
     储户信用卡资金被盗,“储户保管密码不善、持卡人应向罪犯追索,与银行无关”,是诸多信用卡资金被盗后银行免责的主要理由。但法院在判决该类案件时往往适用信用卡诈骗罪而非盗窃罪,这便产生一个问题,犯罪人是诈骗了银行的财产还是盗窃了持卡人的资金?银行自动取款机因技术和管理缺陷,导致储户存款被盗取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与银行防范不力、取款机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有必然因果关系,比如,取款机不能识别伪造卡,这不能不说是技术上的缺陷。银行与储户之间形成合同关系,既然银行明知在技术上不可能绝对保证储户的资金安全,仍要使用无人值守的自动取款机提供经营和服务,那么在储户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他人窃取储户资金,银行就应当承担全部损失。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出现利用ATM机犯罪的案件发生,因此法律对银行如何承担责任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一些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多是根据安全保障义务,判定银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其数额不超过被盗资金的50%。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为何个人侵犯。银行没有证据证明丢失资金是持卡人本人索取,那么根据合同法的原则,银行有责任赔偿已经消失的这笔存款。况且,夜间虽不属于银行上班时间,但ATM机24小时受理业务,是营业大厅业务的延伸,银行同样负有保护义务。目前,法律对储户密码保管的责任范围不明确,于是一些银行在服务条款上,无限加大储户对密码的保管责任来为自己免责,这对储户极不公平。
六. 交通肇事重伤后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为精神抚慰金。但是,因为残疾赔偿金系针对未来收入的损失,其性质属于财产损失赔偿,而精神抚慰金系针对受害人精神所遭受的痛苦,其性质属于精神损失赔偿,因而两者系不同性质的赔偿范畴,并无相同之处;又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比《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得要早,其残疾赔偿金等同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如果因伤致残可以同时索赔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七. 学生课间打闹致残,学校是否担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学校有未依法律指责的其他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在校玩耍或意外伤害案件近几年来呈现上升趋势,但受伤害后由学校进行赔偿的情形并不多见,一方面,学生家长认为子女在学校读书,发生身体伤害不好过多的责怪学校,否则会影响子女在校的学习;另一方面,学校认为,我只管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对于发生意外伤害,应由父母或家人处理,要不然就找保险公司理赔,对于没投保的学生受到伤害,一切后果只能怪他们自己没有投保。这样就纵容了学生在校受伤害的时间愈演愈烈,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难以根除。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造成意外伤,学校是有责任的。
八. 一楼住户能否擅自改造门前绿地
     我国《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的规定,意味着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将绿地排出在业主共有的外围之外,使某一业主即使取得了绿的使用权,也不能擅自改作他用。因为,居住区的绿地包括居住楼门前的花园绿地,都被开发商计入了整个居住区的绿化率指标,因此都是居住区的共有绿地。对经过统一设计、规划确定的共有绿地,不允许某个住户擅自改变现状,否则就会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且,《物权法》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所以,一楼业主不能擅自对门前绿地进行改造。
九. 婚内借钱买房,离婚放弃房产是否须还钱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除氯:(一)竞价;(二)评估;(三)拍卖。”一般情况下住房的价值远远高于所欠的购房款。放弃财产的权利承担偿还共同债务显然是不公平的。
十. 婚前夫妻债务离婚后是否应偿还
     按照民事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婚前夫妻只要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就应该按约定一方履行还款义务。如离婚时一方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对此应承担责任。按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鸽子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规定可以看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拥有自己的个人债务。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变化,婚前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消失”。
十一. 工伤不能当“铁饭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才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职工因工致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有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应返岗工作,待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二. 不定时工时制得薪有范围
     所谓不定时工时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试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此种工时制度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是不定时工时制不可随意使用。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否则无效。同时,不定时工时制只能在法定的工作岗位适用,非法定工作岗位约定不定时工时制的,无效。各地对不定时工时制是否支付加班费的规定并不相同。北京规定不定时工时制没有加班费,但上海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即便是不定时工时制同样可获得加班费。
十三. 政府机关拒收群众来信来访邮件属行政违法
     公民向政府邮寄信件,而政府以消极的方式予以拒收,这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该行为与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社会秩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政府职责相悖,有损政府形象,漠视公民、法人的信访权利,拒收信件,也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人民来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请求的一种方式,也是政府部门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途径。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高级职称执业律师:崔巍
为您服务(24小时服务热线):13381788887

品案
  本案按照公诉机关起诉认定为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但按照我国刑法266条规定应为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虽有未遂情节,从轻或减轻幅度不能太大。尽管被告人对指控主要事实不持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不具有本案诈骗罪主体资格,应以伪造国家证件罪予以处罚。刑法280条伪造国家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显然认定被告人所触犯的罪名对被告人的刑期有重大意义。辩护人必须根据刑诉法35条结合本案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庭审中剖析事实引经法律为被告人做最轻辩护。经过延期审理和议,最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

吕翔起诉书正面 吕翔起诉书背面
吕翔判决书1 吕翔判决书2
吕翔判决书3 吕翔判决书4
解放日报 青年报
 
新民晚报  

品案
  本案系一起房产买卖纠纷案。房产为原被告夫妻婚后动迁共有财产。丈夫为了还债隐瞒妻儿私下出售共有房产。买售方又出售他人。虽然多次更名过户,但是丈夫在不告知妻儿的情况下擅自处分行为侵犯了妻儿的合法权益。法院一审判决以丈夫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在未经妻儿同意和追认情况下判决两次买卖合同无效。两次买卖被告以自己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为由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驳回二被告上诉。从本案可以看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他人无权处分或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和追认该处分行为,该处分无效;而两次买售人明知此房产为夫妻共有,未经妻儿同意,以房产共有人丈夫办理更名过户不是善意取得行为。一、二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上海法制报 王丽克 长宁判决书1
王丽克 长宁判决书2 王丽克 长宁判决书3
王丽克 长宁判决书4 王丽克 长宁判决书5
王丽克 一中院判决书1 王丽克 一中院判决书2
王丽克 一中院判决书3 王丽克 一中院判决书4
王丽克 一中院判决书5 王丽克 一中院判决书6
 
王丽克 一中院判决书7  
 
 
Copyright © 上海资深高级律师崔巍 2009 【邮箱入口
上海律师 沪ICP备09025069号
返回首页  |  业务范围  办案策略  |  典型案例  |   联系我们